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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兴达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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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兴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氰尿酸、20万吨硫酸铵配套35万吨硫酸联产2万吨氨基磺酸搬迁改造项目
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

 

2018年4月25日,山东兴达化工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“山东兴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氰尿酸、20万吨硫酸铵配套35万吨硫酸联产2万吨氨基磺酸搬迁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”。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—山东兴达化工有限公司、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单位—山东德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,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—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。会上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,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。经认真讨论、汇总后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:

          一、项目建设基本情况

1.工程概况


该项目建成后可生产10万t吨氰尿酸、采用硫磺制酸35万t /a,其中生产98%硫酸26万t/a,生产105酸(发烟硫酸)9万t/a、生产液体SO3 6万t/a、生产氨基磺酸2万t/a、生产硫酸铵21.3万t/a。

二、项目变化情况

       该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基本与环评内容、审批意见以及本项目补充说明及备案文件要求相一致,验收组认为以上变更不不属于重大变更。

三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


四、验收监测结果

验收监测期间,山东兴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线正常生产,环保设施正常运转,年生产时间300天,实际生产负荷硫酸铵约为77.97%,氰尿酸生产负荷约为90%,硫酸生产负荷约为91.97%,氨基磺酸生产负荷约为87.75%,均大于设计负荷的75%,满足验收监测的条件,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。各项污染物均达标。

五、验收总体结论

山东兴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氰尿酸、20万吨硫酸铵配套35万吨硫酸联产2万吨氨基磺酸搬迁改造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,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,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,满足总量控制要求,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,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。

六、要求及建议

1、建议完善各类排气筒监测取样平台,满足正常监测要求。

2、建议对硫磺制酸尾气排气筒及厂界周围环境增加NOX监测。

3、明确公司环保机构设置,加强相关人员职责。

4、完善企业自行监测制度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验收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4月25日

详细信息请查看山东兴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氰尿酸、20万吨硫酸铵配套35万吨硫酸联产2万吨氨基磺酸搬迁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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